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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长来浔调研时指出问题 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17-9-30       【字体:

 

柴府办发〔201710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柴桑区关于省长来浔调研时指出问题

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场,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柴桑区关于省长来浔调研时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930

 

柴桑区关于省长来浔调研时指出问题

整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省长刘奇同志来浔调研时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结合《柴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五城同创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柴办字〔201711)要求和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相关要求,针对省长刘奇来浔指出问题和整改要求,以改善人居环境为核心,以整治全区城乡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全力抓好抓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严字当头的原则。认真对照省长指出问题中涉及我区的问题清单,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原则,及时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问题销号制。对能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逐项落实;对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做到完成一项办结一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2.坚持举一反三、全面自查的原则。对照省长指出问题,认真排查其他区域及部门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并且切实抓好整改,不留死角;全面查找市容市貌、村容村貌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并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在整治三线六边乱搭乱建、违规建房等方面不断强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管护城乡环境的浓厚氛围,切实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3、坚持齐抓共管、合力共为的原则。针对省长指出的问题,要切实分解整改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整改合力,有力推动各项问题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三、主要任务

(一)关于昌九高速沙河收费站较小,出口处拐弯太急的问题。

整改时限:20196月前。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范志斌,区政府副区长李三荣。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区交通运输局局长何仁友。

整改措施:

加强与省、市交通运输部门的沟通,提出我区对改造沙河收费站的意见建议,协调有关单位尽早明确改造方案,及时启动征地拆迁等程序,保证收费站改造与昌九高速四改八工程同步完工。

(二)关于柴桑区赛城湖大道沿线赛城湖附近湖汊有水产养殖,会对湖水造成污染的问题。

整改时限:20171231日前。

责任领导: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协副主席刘上京。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区环保局、赛城湖场、沙河街镇政府、城门乡政府、新合镇政府、新塘乡政府、港口街镇政府。

责任人:区水利局局长熊支宏、区农业局局长饶兵、区环保局局长熊家春、赛城湖场场长张毅、沙河街镇镇长田俊、城门乡乡长钟志华、新合镇镇长黎曼娜、新塘乡乡长胡友松、港口街镇镇长李勇。

整改措施:

1.加强赛城湖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状况。

2.排查赛城湖沿岸水产养殖情况,取缔非法水产养殖设施。

3.优化湖区渔业结构,创新渔业管理模式,着力发展环境友好型渔业,倡导净水渔业技术,促进赛城湖渔业生产做到以渔养水、以水养鱼,切实保护赛城湖水质环境。

(三)关于304省道沿线柴桑区港口街镇境内村庄等地乱搭乱建现象较多、村庄环境较差的问题。

整改时限:20171031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区委农工部长孙卫东,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协副主席刘上京。

责任单位:区委农工部、区公路分局、区农房办、港口街镇政府以及其他各乡(镇、场、区、处)。

责任人:区委农工部常务副部长王水龙、区公路分局蔡建峰、区农房办副主任胡兰明、港口街镇镇长李勇以及其他各乡(镇、场、区、处)行政负责人。

整改措施:

1加大对农村两违建房、路边乱搭乱建行为的查处力度,摸清情况,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乱搭乱建之风。

2.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大日常化保洁覆盖面,切实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存现象。

(四)关于柴桑区港口街镇港口村村庄环境较差的问题。

整改时限:20171031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区委农工部长孙卫东,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协副主席刘上京。

责任单位:区委农工部、港口街镇政府以及其他各乡(镇、场、区、处)。

责任人:区委农工部常务副部长王水龙、港口街镇镇长李勇以及其他各乡(镇、场、区、处)行政负责人。

整改措施:

整洁宜居,和谐美丽新农村建设行动为抓手,以中心村规划为引领,以保障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基础,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全面推进七改三网,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关于柴桑区宝利粮油公司悬挂的国旗破损的问题。

整改时限:2017930日前。

责任领导:赵军(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长)。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赤湖工业园管理局、沙城工业园管理局、各乡(镇、场、区、处)。

责任人: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周凯常、赤湖工业园管理局局长韦诗彬、沙城工业园管理局局长殷雄、各乡(镇、场、区、处)行政负责人。

整改措施:

1.立即督促宝利粮油公司更换破损国旗,并开展全区户外悬挂国旗情况大检查,督促全区区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及时更换破损国旗。

2.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宣传力度,切实维护国旗尊严。

(六)关于九江绕城、昌九高速沿线庐山市境内村庄有多处蓝色铁皮棚(如周家湾、唐家湾、马回岭枢纽附近等)的问题。

整改时限:20171031日前。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范志斌。

责任单位:马回岭镇政府、岷山乡政府、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狮子镇政府、新合镇政府、新塘乡政府、涌泉乡政府。

责任人:马回岭镇镇长卢沙沙、岷山乡乡长汤恒心、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陈春水、狮子镇镇长刘光勇、新合镇镇长黎曼娜、新塘乡乡长胡友松、涌泉乡乡长程志民。

整改措施: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九江绕城、昌九、杭瑞高速沿线可视范围内村庄的蓝色铁皮棚进行仔细排查,建立整改台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限期清除高速沿线违规搭建的铁皮棚。同时,加大管控力度,建立健全管控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整治成果,杜绝乱搭乱建现象再次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省长指示问题整改,成立柴桑区落实省长指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由区委副书记、区长赵和平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范志斌任常务副组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长赵军,区委常委、农工部长孙卫东,副区长李三荣,副区长项飞,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协副主席刘上京任副组长,其中赵军、项飞同志侧重城区存在问题整治,孙卫东、刘上京同志侧重乡村存在问题整治,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建设规划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管大队、区市容局、沙城工业园管理局、赤湖工业园管理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及各乡(镇、场、区、处)行政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全面负责督促省长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要强化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对推进整改工作措施不力、推诿扯皮、拒不整改或问题仍然突出、问题出现反弹的地方和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格督导检查。抓好省长来浔调研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是我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是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为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区委、区政府将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